吴亮律师
解析:
在涉诈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性情各异,有些人在特定环境下,的确会有还款的举动。那么问题来了,假设犯罪嫌疑人在事件发生前主动偿还了所骗取的资金,这是否会对其犯罪情节产生影响?答案是肯定的,这种举动可能会被视作是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。
然而,我们必须明确,即使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还款,也不能因此而否定他的诈骗罪行。因为,诈骗行为一旦实施完毕,犯罪事实就在法律层面上生效确立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
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有些时候,那些被判诈骗罪的人也是可以选择还钱的。要是他们在做坏事之前把骗来的钱给还回去,那这个事情可就会变得有点儿复杂了。说不定法官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情况,然后减轻他的惩罚。但是就算还了钱也不能说他就没犯过诈骗罪,毕竟他已经做了坏事,犯罪的事实已经存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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